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问:我去年在禅城区城南某楼盘购买的商品房即将交房,请问入户的时候需要交纳哪些费用? (禅城区 李先生)
答:根据《佛山市居住物业管理条例》和物价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,在办理交房手续时,物业公司一般收取(或代收)以下两类费用:一、物业管理费。根据佛山市场、各区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,按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收取,如有约定可预收物业管理费的,可预收不超过3个月的物业管理费。二、入住时可一次性收取的费用。包括物业维修基金、电度表保证金、有线电视初装费、建筑垃圾清运费(购房者明确以书面形式承诺不装修的,不得收取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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